2017年10月24日, 中牟县卫生计生委自接到县中医院有关人员在“心通桥”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的问题后,委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的调查小组,立即组织委人事科相关人员对该同志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所反映的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问题
经调查,县中医院有部分未取得执业证或已取得资格证未进行完专科转轮培训不能独立值班的护理人员,此类人员均按照1600元/月的工资标准执行。针对该同志所反映的17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县卫生计生委和县中医院人事科的有关同志到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和县统计局走访调查后,确定我县有关部门未接到相关方面的正式通知及文件。待接到相关文件后,将严格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关于所反映的县中医院有执业证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工资还是1600元/月的有关问题
县中医院根据《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的第五项“培训时间”中第二条:“新入职护士需专科转轮培训,培训时间为24个月”之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没经过转轮培训不能单独值班的护理人员只能按照县中医院有关规定暂时执行实习期工资。经实地调查走访凡取得执业证经过转轮培训后能够独立值班的护理人员每人每月根据所在科室工作量而核定的绩效工资远不止1600元/月。
3、关于所反映的除去在编人员其他同类人员未执行职称工资问题
经调查,相关部门对非在编人员的工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县中医院目前暂时只对医疗专业的非在编人员执行了职称工资,相信随着国家人事制度改革和医疗事业的发展,编制等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中的矛盾会逐步得到淡化,下一步县中医院将会对其他专业的非在编人员工资的执行标准做出相应调整。
4、关于反映的办理人事代理问题
近年来,县卫生计生委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中明确指出“拟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其他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实行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县中医院也出台了办理人事代理方案,历年来按照办理人事代理方案执行,县中医院已连续2年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在医院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集中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办理期间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同时,县中医院对办理过人事代理手续的人员工资及时调整,保证此类人员社保统筹待遇等同于在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