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废除“挂失72小时内发生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的无效条款 郑州市总工会: 2017年11月8日,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在网站发布了《关于工会会员卡绿城通帐户可实名的公告》,NewsDetailt.aspx?id=317 为更好的为广大的工会会员服务,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作单位郑州银行、对工会卡绿城通账户进行了升级,11月8日起对工会卡绿城通业务提供实名登记。实名制登记后工会卡若不慎丢失,请工会会员第一时间持有效证件到指定的绿城通客服网点挂失工会卡的绿城通帐户,并到郑州银行挂失金融功能同时申请补办新卡。绿城通帐户挂失7日后凭郑州银行补办的工会卡、身份证、银行出具的业务转办单、到绿城通客服网点进行补售、继承个人信息、转值。(挂失72小时内发生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此前工会会员卡绿城通帐户是不可挂失的,工会会员卡丢失之后绿城通帐户余额不能追回,这给广大工会会员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经过群众的多次投诉,现在才开始对工会会员卡绿城通帐户实行实名制,实名制的目的就是保护会员账户资金的安全,如果不能实现这个目的,会员为什么要去办理实名登记呢?但是这里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又设置了一个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即“挂失72小时内发生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这个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增加会员的负担,造成会员个人和总工会的补贴资金肆意损失。 一、该条款违反《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挂失72小时内发生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是当事人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广大工会会员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因此该条款无效。 二、增加会员的负担,造成会员个人和总工会的补贴资金肆意损失 会员卡丢失之后,一般都会在第一时间去办理挂失,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挂失之时就应当立即冻结卡内余额的使用权,任何人都不能再消费绿城通帐户卡内余额。如果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立即冻结卡内余额的使用权,而是放任实际持卡人(包括拾得人和盗卡人)在72小时内随意消费,那么等到72小时内之后卡内余额基本上就被盗刷完毕,所谓的挂失7日后到绿城通客服网点进行补售、继承个人信息、转值还有实际意义吗?为了一张被盗刷完毕的空卡,会员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先到指定的绿城通客服网点挂失工会卡的绿城通帐户,再到郑州银行挂失金融功能同时申请补办新卡。挂失7日后到绿城通客服网点进行补售、继承个人信息、转值。让会员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只能得到了一个余额为0的卡,请问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到底想干什么? 郑州市总工会经常开展“职工坐公交,工会来补贴”活动,对刷郑州市工会会员卡乘坐公交、地铁,在已经享受正常折扣优惠的基础上,再享受20%的绿色出行补贴。可是在会员卡丢失之后、卡内绿城通余额不能全部被追回的情况下,工会会员个人和郑州市总工会的补贴资金都在肆意的损失。 三、主要诉求 希望郑州市总工会立即要求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关于工会会员卡绿城通帐户可实名的公告》,必须撤销“挂失72小时内发生的消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的无效条款。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保障会员卡内资金的安全,会员办理挂失之时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立即冻结卡内余额的使用权。如果会员办理挂失之后仍然发生了消费,这属于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过错,应当由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郑州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向工会会员的新卡内转入原卡内绿城通全部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