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汜水镇虎牢关村淹地补助款发放、饭店
占用可耕地等问题的情况回复
一、关于7万元救灾款问题。
2011年虎牢关淹地款问题:2011年7月24日,我镇普降大雨,致使虎牢关村河湾地大面积过水。湾地玉米不同程度受损,部分低洼地积水严重,农户玉米严重减产,有的甚至未能播种冬小麦,损失较大。2011年11月虎牢关村向荥阳市农委申请救助。经农委实地勘查落实后,于2012年2月20日将救助的7万元拔付至汜水镇政府财政所,财政所随即拔转至虎牢关村帐户。
虎牢关村就7万元水淹地补助款的分配出现了严重分歧。一是因为各组受损程度不一,有的地势较高田地虽然玉米受损,但并没有影响玉米的收获及冬季小麦的播种。2、3组处于低洼处,积水严重,玉米不但颗粒无收,并且小麦无法播种,为此各组就分配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二是由于河湾地形不规则,各组所报受淹面积与总亩数不一致,现无法核算实际受淹田地数目。2012年6月,虎牢关支部村委召集各组就水淹地款的分配再次讨论,仍未达成共识,所以一直在村委账上挂着。
2013年11月,有部分群众到镇政府反映7万元水淹地救助款未分配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落实详细情况,与村两委进行沟通,督促村两委认真研究,尽快拿出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2013年12月27、29、30日,虎牢关村委连续三天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干部举手表决,最后按照水淹地实际亩数进行分配。2013年12月31日,虎牢关村委已按分配方案将7万元划拨到各组帐户,由各组核实造册发放。各组根据各自情况绝大部分在2014年春节前已发放到群众手中,剩余 1组王丙彦、2组王喜娟因家中无人至今尚未领取,6组陈德福、陈保平已通知,本人拒不领取,四人的钱现在各自组长处存放。
二、关于饭店占用可耕地等问题。
虎牢关村所流转的580余亩土地,承租方为河南省豫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流转土地为基础,建立了虎牢关成皋农业生态园进行综合开发,公司各项手续齐全。网民所称的“虎牢关饭店”,即位于虎牢关成皋农业生态园内,并非反映的建在黄河滩地上,且在该村流转出的土地范围内。是虎牢关成皋农业生态园所建职工食堂。食堂占地符合“流转土地用于农业时,允许不超过5%的配套设施用房占地”的标准。虎牢关村书记之子翟磊是成皋生态园的职工,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职工食堂建有化粪池,并未将污水直接排入黄河。
三、土地流转问题。
虎牢关村流转土地面积约为580余亩,涉及虎牢关村9个村民级1980名群众。承租方为河南省豫缆科技有限公司,流租费为580元/亩(其中地租为350元/亩;上级补助组团造林计230元/亩,此项补助规定补助公司方,经村委与公司协商全部补助给群众)。虎牢关群众实际得到每亩580元。土地流转租地协议于2010年4月签订,2010年9月生效,群众已领到2010年9月-2014年9月合计四年地租;上级部门已发放了2010年-2012年计三年的补助,2013年和2014年补助至今未发放。
2012年底,土地流转上级补助(需符合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土地流转面积大于200亩,二是流转租金大于500元/亩。每亩一次性奖补承租方200元)十二万三千多元,按上级规定此项补助是奖励给公司方的,但公司出于支持村委经济发展考虑,同意把此款项给村里支配,用于全村修路、绿化、环卫等公益事业性支出。此款项由村委与上级单位对接并领取,上级单位对该款项实行报账制(出具建设、绿化等票据),经村委协调由荥阳市城关乡绿缘苗圃出具票据并转账到该公司。而由于前期虎牢关三义庙绿化时,村尚欠绿缘苗圃绿化资金数万元,被其暂扣3万元,剩余9万多元尚留存该村账上,有村委帐可查。
信访人所反映的上述问题,其已曾多次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原网心通桥、天涯社区留言发帖,也多次向信访、纪检部门进行反映,我镇已多次组织人员调查并回复,但该信访人仍然一意孤行,反复利用一信多投的形式发帖,极大耗费了镇党委政府及虎牢关村两委的精力,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汜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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