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河南裕之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本人因公负伤,也已鉴定工伤认定,但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照《工伤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扣发本人工伤期停岗留薪的工资和应支付的护理费,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无奈投诉至管城区劳动监察大队请求监察我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投诉受理被分配到监察二科室,该科室无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据却称无法受理,直接推诿到劳动仲裁部门让我直接去仲裁说工伤的这种他们也没法处理,我很惊讶这种不作为推诿的行政作风在新时代这个标榜称为国家中心城市的省会城市里竟还存在这样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你们本该的职责,请相关领导拿出任何一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你们不受理该监察的?我请求上级领导严格查办并给出受理结果保障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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