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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常理解您的心情,管委会曾多次召开由相关局委等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项协调推进会,明确“开发企业负责督促总包方尽快完成红叶路小学实质性复工建设,并由梧桐办事处会同社会事业局进行督促监督。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如期复工,开发商负主要责任。”自4月以来,每两周向办事处定期沟通学校教学需求及家长诉求,每两天联系并敦促荣盛地产现场负责人侯文在复工措施,但荣盛地产公司与总包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现在不能尽快复工建设。目前已责令荣盛公司尽快完成清算和总包退场工作。清场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启动后续建设工作。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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