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公布的合村并城项目,批准的20个村庄根本没有岔河村和赵庄村,可结果呢??岔河村和赵庄村都快被拆没了
你们说是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什么规定??2009 127号市政府文件?这份文件是集体土地青苗费的补偿标准.根本就不是郑州市拆迁安置补偿的文件!
还有为什么一点公告公示都没有??两个村也完全没有开任何村民大会.各户老百姓都对拆迁具体事宜毫不知情.甚至有些签了约的村民,连合同都不能拿走!!!!!!!
这就是所谓的民生?符合规定??!!!!
郑州市规定合村并城和城中村拆迁必须提前公示,集体土地转国有.才能开始拆迁.原则上按照三层一下住宅1比1补偿住房.三层以上给予建筑成本价补偿. 可经开区你们呢.只有一种补偿方式.每户每人90平方.一点也不灵活和人性化.这就是所谓的合村并城?所谓的民生?!!
完全村民自愿,不存在强拆??拆迁合同上写明了拆迁出现问题出现事故由丙方承担,这什么道理???丙方是平民老百姓!!! 你们去拆别人的房子,出事了还要别人承担?!
甲方是经开区拆迁领导组,乙方是村委会 丙方是村民..这是多么天方夜谭的合同
既然公正公平公开,为什么不公示,两个村为什么不开村民大会?为什么村委人员都是私下里找各住户私下里谈补偿标准?!这不是欺骗老百姓这是什么??
请明确给个答复吧
下派到:
1. 明湖办事处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