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锦绣汇城小区10号楼多收物业费一事我局已收悉。经查,物业公司为河南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3月6日与业主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规定物业服务收费为每月每平方1.91元;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每月每平方0.05元,。《协议》的本物业名称为起航雅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2015】35号)第十一条“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该小区物业费应按协议价执行。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金水区物价局
2018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