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在亚星置业所销售的江南小镇小区购了一套商品房,在总房款外又缴纳25000元,缴纳后开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的是江南小镇信息服务费收据上盖的别的公司的章,但所有公司竟然是同一个收款人,我们现在业主收据上的公司多达六家之多,有些公司都不存在,却不在总房款内,也没有发票,小区现在最少有1000人上当,我们打了房管局电话,接到电话后说“”先不说这钱该不该收,你们是不是享受优惠了?你不想交,可以去其他地方买房,你是自愿的,然后让我找律师,我有录音为证,前前后后为这个已经维权一年了,2020年7月31日,民生315来到售楼部采访,售楼部说从来没有收到这个钱,房管局承诺会调查,各种部门都是相互推诿,要么就是电话打不通,要么就是没人接,2018年筑建局就发文,不允许收团购费,信息费等现在手里什么证据都有,恳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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