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平阳不符合驻村第一书记的要求,没有必要给他批发一顶官帽子
宋平阳系槐树洼管区原党支部书记,2023年3月因身体原因辞去支部书记一职,辞职后即同步停发各种岗位补贴。宋平阳辞职后,村“两委”班子内有新进年轻同志,为帮助新进班子年轻同志尽快熟悉村务,帮助解释、解决一些前期遗留问题,经上级研究决定,任命宋平阳同志为槐树洼管区支委会第一书记,继续协助村“两委”。
宋平阳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对于驻村第一书记的要求,不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不属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不可能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宋平阳年龄过大,身患重病,虽然居住在槐树洼村养病,但是不可能履行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
索河街道党工委应当立即免除宋平阳的驻村第一书记职务,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宋平阳也有义务“帮助新进班子年轻同志尽快熟悉村务,帮助解释、解决一些前期遗留问题”,没有必要给他批发一顶官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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