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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是否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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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16:27: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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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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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荥阳市是否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荥阳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民生政策有关规定提高奖扶标准。前款所称计划生育家庭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给予哪些补贴?
2、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给予哪些补贴?
3、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给予哪些补贴?
4、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是否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具体包括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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