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诉说的是巩义市石灰务村委强占农民住宅的违法行为。1991年修高速公路到现在同一批搬迁户为什么含有2户不给安置?拆迁时采用欺骗手段。口头承诺。拆完不管不问。此行为严重违背《物权法》的相关条例。村委班子换了几任。都是采取哄骗拖延的办法不给解决问题。这些人无视国法吃着皇粮,干着欺压百姓的勾当。给本来就贫困的农民雪上加霜。在这提倡和谐的社会里,我们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难道有钱有势力的就可以多占。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就该自生自灭?连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
我们强烈要求立即严惩那些目无国法,以权代法,鱼肉百姓的恶官。还我们农民一片蓝天、一块净土、一份安宁!
石灰务十三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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