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留军,我父亲王运成于2018年8月2日18:00左右在鑫明智能家居工业园区项目干活时受伤,造成右股骨干中下段骨折、下颌骨骨折、额骨骨折及多处皮肤挫裂。该项目位于新密市曲梁集聚区马菜园(工业大道与劳动街交叉口),建设单位是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是河南大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是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我父亲当时在该项目为分包单位做预应力工程的工作。发生事故后,120指派新密市骨科医院进行救治,截至今日(2018年8月21日)治疗费共花费¥45000.00元,河南恒基城建集团支付医疗费、生活费¥19000.00元,我们垫付¥15000.00元。现在处于欠费状态,医院多次催促补交医药费,我们也多次催促相关责任单位,各单位责任人相互推脱。我们能力也有限,无力再垫付医疗费用。如医疗费用再不支付,医院可能对患者采取停药、终止治疗措施。希望领导能协调一下医疗费用及误工赔偿相关事宜。希望领导看到诉求请联系我 13*******40
以上所述问题属实,我愿意为我事情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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