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批准金水区杲村等20个村(组)实施城中村改造,其中包括高新区的大里村。按通知精神,要求改造时,指导上述村(组)制订城中村改造方案,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1】25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6月20日,高新区枫杨管区主持召开大里村村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们进门时,要求代表们在纸上全部签到,签到后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并宣读改造大里村要开始了,随后散会。就这样代表们在毫不知情和没有一点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骗签名字。 第二天,也就是6月21日上午,通知召开党员大会,大里村全部党员到场。同样的骗签手段又用在了党员身上,到场要求签字。最后被众人识破,将签过的纸张撕碎,会议不了了之。 第三天,村委干部挨个通知党员,要求党员如果签字没人可领取3000元钱,并表示其他人都已签过了,没剩下多少人了,钱不要白不要。据悉很多党员为了这3000块钱,已经出卖了自己的党性,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以上事实经过,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大里村村民拥护城中村改造,但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不经正规程序通过,就开始张贴公布《大里村城中村改造方案》,方案里且违背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郑政文【2001】258号文件的精神,不是合法宅基地上三层以下拆一平方还一平方的政策,而按照一户宅基地只给400平方的办法,让全体大里村村民情何以堪。 再此请求上级政府及领导,责令高新区管委会和枫杨管区办事处,重新、合法、认真地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让老百姓自己选择以后如何生存的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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