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营岗村茶叶市场违法建设改造为村民临时过渡用房的情况说明
郑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营岗社区茶叶市场位于商都路南、陇海铁路以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营岗社区北部,占地面积约50亩,系管城区政协委员姬某牵头投资私自从群众手中租赁土地建设而成,无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属违法建设。自此处违法建设开建以来,我区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潮河办事处等单位多次向其下达停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建行为,相关领导也多次批示,要求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在多次制止无效后,经开区于2013年4月份和6月份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对其进行了强行拆除行动,致其丧失了应有功能。同时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违法占地进行非法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移交至市公安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处理,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据国际陆港项目建设需要,2013年9月底要完成营岗社区的整体拆迁。因周边村庄全部纳入拆迁,营岗社区的土地已基本征收完毕,群众无处安置。因茶叶市场投资商拖欠群众地租,群众要求收回出租的土地作为临时安置点。考虑到茶叶市场租占土地一时无法复耕,经多方协调决定在已拆除的茶叶市场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改造,作为部分群众的临时过渡用房。待拆迁群众得到安置后,在对其依法进行拆除。
针对网友在网上所发帖子中提到的工程款,应该是建筑商与投资商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与政府依法处理违法建筑无关,同时建筑商在未核实投资商的相关手续是否合法的前提下,就参与非法建筑的建设,本身就应负一定的责任。潮河办事处已多次与该网友联系,所留电话均无法接通,但是我们欢迎该网友能主动到潮河办事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潮河办事处
201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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