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任伟亮未经批准,擅自在科新路西侧、东风路南侧,正弘蓝堡湾小区一期6号楼北侧自家阳台外侧私建一层钢架玻璃房一处,建筑面积约为26平方米,用途不详。办事处社区得知该情况后积极和业主本人协调,业主本人也承诺尽快将此处建筑拆除。2012年初社区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了解并及时进行关注和沟通,但由于社区没有执法权无法对此处违章建筑进行强行拆除。所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规划监察支队第四大队。2013年规划监察支队第四大队介入此事并对该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并留置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查封现场,张贴限期拆除通告。由于我街道没有权限拆除,现将帖子转给市规划局。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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