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共有交换站60座,其中热力公司自建、改建及开发商建设经热力公司验收合格后纳入统一管理的交换站有36座,其余未直接管理的交换站有24座。在这24座交换站中,一部分是以前中联热电公司供暖时遗留的老用户,交换站管理按惯例一直由开发商或小区业主自行负责;还有一部分是后来开发商建设但未经热力公司验收,或因验收不合格无法纳入统一管理,大多存在交换器、循环泵等设施材质低劣或者无软水装置等现象。这些未由热力公司直接管理的交换站,其管理方为弥补采暖期间水电和维护费用,有的就向用户分摊,导致用户额外支付“运行费”,而在热力公司统一管理的36座交换站用户中,是不存在另外收取“运行费”的。
为妥善解决“运行费”收取问题,办好今冬供暖民生大事,热力公司本年度将主动承担除单位用户以外的所有居民用户交换站水电运行费用,但未纳入统一管理的交换站,其采暖期间设施管理维护依然由产权方或管理方负责。如因设施故障原因造成停暖,请这些用户督促产权方尽快维修处理。
本年度采暖期结束后,热力公司将提前着手,对全市未直接管理的交换站逐一排查,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质量整改和验收移交,逐步将所有交换站纳入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