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金水区人设局:
1.怎么样才构成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2.大学生暑期临时打工到超市搞促销到底算不算一种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不构成劳动关系吗?
请金水区人设局回复!
看看你们自己是怎么回复学生的!你们换个说法是不是换个概念了?
网友您好,学生在校期间外出打工,属于勤工俭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按这个说法,大学生勤工俭学,只能算新生劳动力在接受教育阶段的一种类似于实习的锻炼,不是一种就业行为,不能被认为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建议网友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如有其它疑问可致电:6352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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