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龙之春”项目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批前公示
(2014第038号)
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荥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河南华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豫龙之春”项目工程,经初步审核,我中心将定于2014年6月16日起对其组织实施综合验收,内容涉及小区绿地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车库、停车位等配套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前期物业管理等。本小区业主或市民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向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综合科反映;办公电话:0371—60259099或发电子邮件至(xyszhys@),或登录荥阳市房地产信息网(),我们将在荥阳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对验收标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望社会各界监督。
(注:公示有效期为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3日)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广大业主们问一下,综合验收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