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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校长,巩义任我闯”。交警队违规办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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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18 23:18: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巩义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3-4-3 16:31

王雪霞,15*******99。反映交警队违规办案,2013年2月4日晚10点45分许,杜天峰酒后驾驶奔驰京KM6828轿车在陇海花苑门口和科技市场处,连闯2起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面包车上一家3口全部受伤,车子面目全非。至今杜天峰逍遥法外,伤者无人过问,无奈我们2月23日后接到了事故认定书,把对方起诉到了法院(3月4日),.这时交警队和对方才感觉事情的严重,用冒名顶替的方式来欺骗人,与3月17日又下达了另外一份事故认定书,内容一摸一样,但名字、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都不一样。这难道会是一个人吗?但交警队说就是一个人。还说“杜天峰到现在都没有给交警队提供身分证及其他有关证件”,交警队也就糊里糊涂下了两份事故认定书,这不是开玩笑的吗?这两份事故认定书,两个人?该起诉哪一个?问交警队他们说“没法,愿告谁告谁去”因为杜天峰是巩义新欣小学校长杜鸿欣之子,有钱、有权、有势。谁也没法呀。谁来为受害者主持公道,哪里是讲理的地方?当今法治社会还能容忍“我爸是校长,巩义任我闯”的不法之徒吗?性情恶劣,谁能容忍。交警队的做法你是不是太荒唐了,执法部门谁还敢想信?大家都来论一论吧。当晚杜天峰肇事逃逸后,交警队、防暴队、公安系统等出动50余人才将其抓获。严重危害公共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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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3-19 14:02:34 |只看该作者
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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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28 09:50:58 |只看该作者
双方自愿于2013年3月25日就交通事故损害民事赔偿已达成协议,且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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