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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申请程序为:社区、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的家庭情况,家庭人口、月人均收入、保障人口、拟月保障金额在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办事处把群众没有异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家庭报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结果再次在社区公开公示。李翠兰、朱晓燕两个申请家庭正处于办事处、社区公示阶段。
李翠兰,女,50岁,丈夫去世多年,有两个孩子,女儿19岁在校上学,儿子16岁辍学在家,年纪小无工作,李翠兰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前5个月已享受低保,她在之前有打工收入600元,家庭享受低保540元。近期由于病情加重(有市级医院诊断证明),关节疼痛难忍,无法工作,因此在低保半年复核时,办事处、社区经调查确认李翠兰情况属实,认定李翠兰收入为0元,家庭拟保障低保金1140元。
朱晓燕,女,49岁,离婚多年,精神上有疾病(有八院诊断证明),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校上学,一个已大学毕业,接到这次举报后,经调查朱晓燕的大学毕业的孩子已具备就业能力,因此不符合低保条件,已退回低保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