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
统管和发放渠道的通知(中原政办明电〔2013〕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区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原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统管和发放渠道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从2013年元月起,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工作者工资补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等有关经费的统管和发放;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为无固定收入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负责原居委会退养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