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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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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南占地补偿标准,新郑市孟庄镇洪府村补偿标准为每亩3.2万元,而新老107连接线洪府村补偿标准为每亩2.6万元,请问差价0.6万元每亩去哪了?是村民理解政策有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请政府明示。
2月14日新郑市下派孟庄镇,二十多天过去了,孟庄镇一直未予理会,难道问题就这么石沉大海了,作为孟庄镇的上级单位新郑市难道简单把问题下派,结贴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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