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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八路办事处欺压百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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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3 15:01: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经八路

工作时间

18189小时:53分钟

      我要反映经八路办事处省建社区李卫民主任不作为,不公平,不公正,欺负刁难社区居民。事情是这样,我有一套临街房子需要出租,要去房管局办租赁证,房管局要我们去社区开相关证明,可是省建社区李主任玩忽职守故意刁难找各种借口不给开。我们先后去了十多次,已快俩月了还没结果。这就是说他不开证明,我们就无法办租赁证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许可证等等,无法正常开门营业。像我家这种情况的房子在郑州市有成千上万家都在开门营业。简单的小事为何如此难办,目的何在?我不相信不送礼不请客不托人就办不成此事。所以我来此要向各级政府部门投诉那些别有用心损人利己侵害百姓利益的人,让人民过上幸福安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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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6 11:36: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您反映的网友反映的出租房涉及绿化街的三处租赁户,2013年9月22日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队这3处非法经营饭店进行了取缔,金水区房管部门分别在在2014年3月27日、3月31日、4月9日告知房主和承租人把住宅房屋改为商用是违法行为,对于住改商房屋在职能部门已经认定为违法使用的情况下,要求开具关于住改商的相关证明不在社区职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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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不满意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得了!!!  发表于 2014-6-7 10:17
不满意  动不动就用一句非法取缔来欺负老百姓,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发表于 2014-6-7 10:15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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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8 16:01:54 |只看该作者
你在说谎和污蔑。第一,以前我们经营饭店的时候没有做过违法的事。第二,我们在2014年3月27日前,按照郑政办(2012)54号文件要求,先后多次去省建社区找李卫民主任开相关证明,遭到刁难,一直到今。第三,办理〈租赁证〉是房产局的职能范围,做为社区主任没有权利越权干预。省建社区李卫民主任渎职不按章办事,故意刁难欺压百姓,情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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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7 17:45:03 |只看该作者
你好,关于绿化街住户住宅房屋申请从事商业行为,目前按照金水区长效管理办公室和金水区房管局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三家房主提供的四邻证明。经2014年6月23日--6月29日一周时间公示,接到电话群众投诉一起,书面投诉一份。楼院居民对三家业主房屋从事商业行为表示不赞同。我们将按照居民诉求,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和群众意见,也请辖区群众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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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9 13:47:30 |只看该作者
省建社区李主任,你为什么不实事求是说话呢?所谓公示是你提出的,并非其它部门提出。再说我们按照房管局的要求提供的是不扰民四邻证明(住改商证明),而非所谓的申请从事商业行为。在公示一周(6月23日—29日)的时间里明明是四邻公示,而你却擅自扩展到整个楼院。你接到一起群众投诉电话是院里什么人打来的?什么内容?6月30日怎么没有当面告诉我们。另外那个书面投诉存在着多处虚假成分,根本不能成立。你作为社区主任,不仅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打击报复,挖坑设套,混淆是非,挑拨邻居之间的关系,用心何在?你在违背职业道德,你称职吗?我们要继续向上级各级政府部门反映你严重失职渎职问题,直到危害人民利益的毒瘤被铲除。

点评

过路人之语  采用公示的做法是不负责任推卸责任的做法,虽然自己推卸的干干净净,却让邻居之间产生矛盾,相互交恶,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不可取!  发表于 2014-7-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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