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封市供销社丰华食品公司虚设 支部书记并套取空饷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郭书记: 现就登封市供销社丰华食品有限公司在没有党支部的情况下,竟违规任命支部书记,且不上班,吃着空饷的有关情况反应如下: 登封市供销社丰华食品有限公司是登封市供销社下属的二级机构,仅有1名党员,没有成立党支部,也没组织过学习活动。但就是在没有党支部的情况下,2013年3月,市供销社纪检科科长梁**(兼任丰华食品有限公司经理)组织公司职工进行人事宣布,说是经市供销社党组研究决定,任命郭**同志为公司党支部书记,在宣布时,公司只有5人参加(公司实有在册职工26人)。没有党支部,而任命一名党支部书记,这显然违背党章的规定。 即使如此,郭**被任命为公司支部书记后,并没有在公司上班,自己跑起出租车干起了营运,后又在丰源大酒店做保安监控工作,根本没有在丰华食品公司上班,而每个月公司都给他发着工资,明显是吃空饷现象。 另外,公司现在没有开展业务,平时就没人上班值守,公司收入靠出租房屋的租赁费,然而,对于收取的租赁费(年收入近20万元),公司经理以市供销社财务统一管理为借口,把资金放在了市供销社,公司收支只有经理一个人知道,完全失去了监管,20多名职工的生活问题从不考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从不过问,到了该退休的老同志,本应企业应缴部分也都是职工自己缴的,即使到龄职工自己替企业缴纳养老金缴,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还百般刁难,不给盖章办理退休手续。而每年的近20万的收入则是被公司领导挥霍一空。 面对以上问题,试问: 1.在没有党支部的情况下,市供销社党组为什么违规任命党支部书记? 2.虚设的支部书记不在公司上班,为什么公司每月还给他发工资,这是不是吃空饷现象? 3. 公司每年几十万收入,为什么不偿还拖欠职工的工资?不给职工缴纳养老统筹金? 4.作为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能兼任下属机构的法人吗? 就上反映的情况,敬请上级部门和领导给予明查,真正把实践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切切实实地维护公司和职工们的利益。 反映人:登封市供销社职工 冯新芳 联系电话: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