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今天傍晚我们3人准备去公园散步。路过回民街,我就走在斑马线上,走到中间忽然看见一辆车飞奔而来 ,车牌号955p1。也不踩刹车,我就赶紧跑。当时吓坏我了,我走到马路对面,看见这辆车又准备加速走,没有任何一句道歉的话。我就说 你怎么开车的,没长眼啊。对方就辱骂我,让我站在他车前,说要撞死我。我朋友站在车前面,他车子就轻轻移动了一点。驾驶员开车不礼让行人,让我受到了惊吓,也不道歉,还扬言要撞我们。之后我报了110,我的态度很明确,就要一句道歉。当时接待我们的民警,态度不好,我朋友刚做了眼睛上面的手术,带着眼镜。民警警号015781的同志非让我朋友摘眼镜,我就说不方便,民警还是坚持非让我朋友摘眼镜。其次态度不好,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反而说是我们错了。作为受害人,我们的待遇就是犯人般的待遇。也不对驾驶员作出任何处罚,我们问它们不礼让行人记3分,扣100元,他们说这种情况购不上交警大队处理。不了了之,让人家骂我一顿,撞我们一下就这样算了。试问 中牟县的警察就是这么做的吗?就是这么帮助公民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