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急诊异地居住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6〕12号)文件第七条规定:转诊转院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转诊转院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办理电子转诊转院手续;第十一条规定:危重病人急需转诊转院时,可先转诊转院,转诊转院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第十六条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审核备案手续,到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类别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执行。
2.中牟县参保居民需转诊至郑州住院,按照(郑人社医疗〔2016〕12号)文件规定,非急诊病人应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审批;急诊病人可先转诊转院,转诊转院3个工作日内(周六周日正常办理)凭急诊相关证明到所住医院医保窗口上传病人信息,中牟县医保中心接收信息后审核办理。
3.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中牟县医保中心转诊转院咨询电话:62118068畅通无异常,当天办理转诊转院23人次,其中异地居住备案1人次,急诊备案2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