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指出,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诚信纳税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法治教育,落实我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国家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中的权重分值。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评估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推动地方和基层切实把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工作项目化、方案化、清单化,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确保规划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要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当责成荥阳分局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精神,通过学习活动督促大家自觉做到不行贿不受贿,进一步严守纪律红线,确保廉政安全。要坚决制止行贿变成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负面效应的发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生态环境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报复陷害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3、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荥阳市域内所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污染环境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妨害公务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妨害作证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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