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河南省中牟县由县纪委牵头、县国资局承办,采取“三公开”措施,公开拍卖了43辆超编公车,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实现国资增值53.2%。(7月13日《郑州日报》) 毫无疑问,中牟县发布这条新闻,是“正面宣传”自己治理公车成果的。然而,这样的“正面消息”却让看的人目瞪口呆,齿冷心寒。43辆公车卖了39.11万元,平均每辆卖出9095元,而这个价,还是多轮竞价后的“增值”价,按报道中说的实现国资增值53.2%计算,拍卖前的评估价每辆车还不到6000元。这样的公车治理成果,如此的国有资产增值,实在让人难以认同。
能够证明这场拍卖“正常”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这43辆公车都是早就过期的报废公车。但新闻内容明确告诉我们:不是。新闻开头就明确表示,“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公开拍卖了43辆超编公车”。正常报废算不得公车治理的内容,既点明公车治理,又突出拍卖的是“超编”公车,说明这些车并非报废品,然而却卖出了废品价,且还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如果不是睁眼说瞎话昧心吹喇叭,我们得老老实实承认,虽然这些年国家在治理公车上下了很大功夫,但收效并不理想,公车超标超编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既然拍卖的是治理成果的“超编公车”,这些并非报废的服役着的公车怎么就评估出了不到六千块钱的起拍价呢?这里面到底有没有阳光下的猫腻?这让人不禁再一次陷入对国资贱卖的担忧。
更让人感到难过的是,拍卖结果被宣传成为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啊?既然是“超编”公车,当初就不该买。那么,以每辆车20万元计算,43辆公车就花掉国有资产860万元。这笔钱放在那儿不动,若干年下来至今,连利息怎么说也快有一千万了吧。近千万的国有资产变成超编公车,被浪费被糟蹋,最后只剩下39.11万,竟然还实现了国有资产增值53.2%,这是哪个星球的道理啊?这还成了工作成绩加以宣传,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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