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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路办事处长期不与社区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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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19:00: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商都路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2-7-23 09:21

标题:商都路办事处长期不与社区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
问题类型:投诉
留言时间:2012/07/16 22:14
内容: 我们是商都路办事处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40余人,工作将近一年,办事处一直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办事处为我们制定各种制度,如:每年只有8天事假,婚假7天,产假90天等等。请问商都路办事处的这些做法及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及国家、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吗?在社区工作除了1350元的工资,我们得不到任何保障!
本网回复:
网友:您好!
   我们将转郑东新区了解情况。
         ZZIC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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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18 08:42:56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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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20 11:09:07 |只看该作者
    您好,由于郑东新区尚未制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制式的劳动合同,为尽快规范社区招聘人员的管理,商都路办事处于2011年起草了社区招聘人员的劳动合同后送至律师事务所进行修订,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次修订中。
    此次商都路办事处社区招聘人员数量较多,办理“五险一金”所需经费较大,且办理流程较为繁琐,需签订劳动合同后方能按程序办理“五险一金”,请您给予理解。目前,商都路办事处正在申请相关经费,待劳动合同修订完成、专项经费到位后,商都路办事处将第一时间从招聘人员实习结束日(2011年12月1日),为其补办“五险一金”。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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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25 12:14:29 |只看该作者
郑东新区的社区工作者不是从2009年就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了吗?
原来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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