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贵局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事业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本人于2009年4月经贵局下文批准为聘用制干部。根据豫人字【1997】55号和郑人字【1997】82号文件精神,经郑州人事局郑人才【2009】02号文件批准,同意聘用为干部,并享受同等干部待遇。但是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贵局工资科工作人员却告知我说上级有文件,从此不再有干部聘任制,也不再与工资挂钩。所以现在造成了我的身份十分尴尬,单位认定身份是与工资挂钩,虽然我有聘干手续,贵局工资科没有批准,我没有享受干部待遇,所以单位认定我是工人身份,但我的档案是在贵局干部科存档。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如我以后退休,是按工人退,还是按干部退。如按工人退,贵局相关科室会办吗?如按干部退,但我没享受到干部待遇,对我以后退休工资肯定有影响。
我单位主管人事的人员就我的事多次向贵句相关科室反映,工作人员说等等,至今没有解决。望贵局领导百忙之中关注过问此事,望领导协调相关科室,烦请领导解决此事为盼!!!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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