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纪委包庇纵容弥陀寺乡党委书记王伟
新蔡县马某反映弥陀寺乡党委书记王伟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鱼肉百姓共计八宗情况等诸多事实,县纪委立案后半年多了,至今无果,记者今天采访时,一吴姓主任让找当事人核实情况,拿群众利益当成儿戏,拿党委权利当成推脱责任的借口,其含糊其辞让人费解。
情况反映:
2007年10月9日,新蔡县弥陀寺乡政府对所属的弥陀寺林场(集体性质)的2亩耕地承包给刘金中、刘新友弟兄两人,并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5年,承包费为每亩每年60元。2008年10月1日,弥陀寺乡政府以林场的名义又与刘金中分别签订了两份土地租赁合同书,两份合同所涉及的林场土地为6亩,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费为每亩每年60元。
上述土地在刘金中、刘新友二人签订合同后,由于刘金中身患疾病,无力继续耕种所承包的土地,所以在2008年10月1日刘金中在和弥陀寺乡政府签订合同时,马某经与刘金中、刘新友二人协商,于同日在乡政府领导在场的情况下,和刘金中、刘新友二人分别签订了上述土地的转让协议。同日,以刘金中、刘新友的名义向弥陀寺乡交纳了土地承包费用共计11400元(该款的交纳有收费票据)。
2009年9月23日,弥陀寺乡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崔宝峰(乡长)在没有与马某协商,也未解除与其的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人签订了一份上述8亩土地内的1亩土地的承包合同,并加盖了乡政府的公章及崔宝峰的签字。
马某所承包林场的8亩土地刚耕种了三年,乡政府就单方面违约,并把其所承包范围内土地的1亩又违规承包给了其他人(乡党委书记王伟的亲戚),且该承包人多次拿着此合同阻止对其它地块进行耕种,以致撒的7袋化肥失效,8亩可耕地至今因不能耕种而错过耕种时机被迫撂荒,三年的收益已经无法挽回。当事人多次找乡党委书记王伟,乡长崔宝峰,但他们无理推脱,说是前任乡领导签的合同,自己没有责任,至今未协调处理。此事,大河网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并于2010年11月23日以《集体土地被乡政府“一女二嫁” 承包人被迫撂荒》为题进行了报道,网易、方舟网等媒体相继转载,但至今未引起县、乡有关领导重视,此事一拖再拖,哭诉无门,走投无路,绝望至极。
截至目前,此事一拖就是二个年头了,王伟及乡政府一直不给处理。2011年5月31日,王伟以乡政府名义发布公告,说是把该宗地变更为卫生院用地,要求各承包人停止在此地种植等行为。一直不谈解除合同,给予合理补偿事宜,我只有苦等结果。但在6月28日下午,乡党委书记王伟又指使他的亲戚(实际是王伟要搞房产开发工程项目,让他亲戚出面干活)强行在该宗地上进行施工,当事人去讨要说法,要求解决到位后才能施工,却遭到他们的殴打和谩骂。
据记者初步查证,该宗土地的施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地强行施工,该当事人造成了严重损失。
同时,弥陀寺乡党委书记王伟到乡政府任职以来,还有很多群众敢怒不敢言的事实,共列举以下情况:
1、弥陀寺乡农机站的门面地皮8间,每间以2000元的价格转卖给开发商,过了一段时间,又以每间3万多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可本站有些职工无处居住,他却从中收利;
2、王伟纵容孟庄村的村主任(号称“三不管”),承包林场土地31亩,从王伟来乡任职近6年至今未交一毛钱的承包金给集体,而是将承包金拿出一部分给王伟本人,王伟授意其私自将可耕土地卖土取土获利,坑害集体利益,中饱私囊,群众敢怒不敢言;
3、林场的集体土地11亩种有树苗,王伟把这些土地转让给其他人,树苗全部被强制毁坏,林场所有职工到处申冤,没有人敢解决。还有一处5亩种有小麦的土地,王伟又把它强制转让给别人;
4、弥陀寺乡敬老院门面地皮12间,乡党委私自转让他人开发,敬老院的领导程伟向有关领导反映此事,被乡领导免除职务;
5、乡政府东北角的鱼塘也被王伟转让给他人开发,而该鱼塘本是曹白庙曹勤的,曹勤多次向乡有关领导反映,但至今也没有给处理结果,却强制找人把鱼塘填着,有冤无处申;
6、弥陀寺乡小学周围的地皮,被王伟也出卖给他人,其学校的老师和校长经常向有关领导反映,至今也没处理,好多老师无处居住;
7、林场鱼塘原是弥陀寺乡孟庄村委洼李庄刘深意承包的,却也让王伟强制转卖给他人;
8、乡政府后院21间门面地皮,是王伟和开发商合伙开发的,低卖高收,中饱私囊,周围群众都知道此事。
以上事实被侵害的群众都敢怒不敢言,怕招来报复。这些证据的来源主要是本乡被侵害群众及知道事发经过的知情人员提供。县纪委再协调半年时间后,告诉举报人没任何问题,其不调查难以让人信服。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