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改造还是先改制是个难题 关系紧张的在册和非在册村民,因为村庄的改造而站在同一立场上了,他们把矛头对准了村委会。 2004年6月,三官庙村委和郑州市长城房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公司)签署改造合同,但具体的合同内容一直没公布,之前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没有经过规划,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甚至改造还占用了新乔庄(新乔庄隶属于三官庙村)的22亩国有土地。这引起了村民的不满,纷纷要求废除合同,给予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村民不满的另一个原因是,三官庙村委同开发商签署的改造合同,不但涉及全村住户的拆迁问题,还涉及三官庙其他商业用地150亩,尽管开发商答应补偿给2.2万平方米的门面房,按照现行房价折算不低于10亿元,但村民仍觉得补偿太少。 与此同时,要求村委会公开村务的呼声高涨。 张家旺说,村委会对外承包的写字楼、市场、酒店等租金都明显比别人低得多,村办工厂的设备被低价变卖……造成多少集体资产流失谁也不清楚,所以,2007年12月,在册村民成立了一个监督小组,要求公布账目,而非在册村民的三官庙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也是在同一时间成立的。 非在册村民认为不少不该是本村的人成了在册村民,而有村里农业户口的人却不是村民,村民结构的不合理危及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废除这样的规定。因此他们要求先改制后改造,以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加入股份。 无论是三官庙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还是三官庙城中村改造监督小组,都希望三官庙先进行清产核资,完成股份制改革再对城中村进行改造,而村委会则提出要先进行改造再改制,村民要先拆迁。村委为何要坚持这样做?记者在三官庙采访时,村委会没有人,多次拨打该村党委书记兼村主任张改焕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张同山和张家旺都说,直到目前,三官庙村委仍未公布与开发商签署的具体合同,也未公开村务和财务,因此,改造办公室和监督小组这两个村民自治组织形同虚设,村委会之所以不愿意先改制再改造,是因为他们打着城中村改造的旗号进行商品房开发,有诱人的经济利益驱使。 2007年6月30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郑政【2007】103号文件,就规范城中村改造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要求,该文件再次指出,改造城中村使用的土地,须经村民(股东)大会和代表大会同意,区政府审核确认,按土地利用现状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后,依法确认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今年2月25日,经过村民的多次奔走呼吁,三官庙村委终于发出公告,宣布2008年以前和开发商签订的城中村开发合同作废,村内的拆房一律停止,如开发商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拆房将重新考虑其资格。 而在4月6日,一份动员村民拆迁的公告又在该村四处张贴,许诺的拆迁条件比原来还高,2006年在规定期限内搬走奖励3000元,现在涨到了一万元,但这份公告没有落款单位,不清楚是村委会还是开发商贴的。 ▲▲城中村改造可借鉴的经验 在册村民希望改制但不希望非在册村民分一杯羹,而非在册村民则希望三官庙学学金水区的白庄。 3月12日,我省第一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郑州市白庄村成立。全村967名村民被确定享受股东资格,领到了股权证,这一改革为解决村委会变身社区后管理村集体财产提供了一种新模式,该村在股东资格界定上遵循“生不添,死不去”的原则,下代人可以继承。 此前,在北京的石景山城中村改制中,也是以上世纪50年代入股的社员为原始股东。 金水区的此项改革始于2003年,区里成立了金水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又明确了改革由区农经委牵头,在张庄村、凤凰台村和白庙村进行了试点。 2005年,金水区委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提出“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以后,股权除依法继承外不允许转让、馈赠、出售、退股,只作为红利分配依据”的方案。 有消息称,今年5月,三官庙村将完成撤村建居改股,目前村委成员正在外地学习有关改制的知识,有关三官庙的未来走向,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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