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1号)文件规定:“在郑州市市区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宅的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同时规定:“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近期(五年)建设或改造计划的集体土地上,不得新建、扩建住宅,因危房改造等原因确需建设的,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村民住宅建设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每层高度不超过3.3米;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依法批准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郑州市市区,辖区村民建房应当遵守市政府的相关文件规定,同时,按照郑州市合村并城建设计划,你所在村庄已被纳入近期建设改造计划,因此,按照市政府规定你的房屋即使有宅基地证,也要在符合危房改造和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才能新建、扩建住宅,且不能超过三层。”这是京航办事处给我的回复,现在我想问问,我的宅基地证是不是作废了。如果没有,还能盖房子不能?程序如何走,请明示。谢谢,我电话:18*******81.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小王庄
郑州的房子我是买不起,我办事处刘庄房子拆了快4年了,现在2千多人还在外面租房住,原来开发区的燕庄拆了5年,现在村民都在外面租房。政府不能老是说大话呀。这样会苦老百姓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非得闹个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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