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及时将举报案件交办市局稽查局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被举报人郑州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法定代表人吕卫东,注册地址金水区丰产路办事处107国道北269号6号楼,注册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注册资金300万元。
公司股东分别为宋顺利、陈晓、赵东声,出资比例分别为33.4%、33.3%、33.3%。
该公司主要经营项目为物业管理和房屋出租,其出租的房屋为公司在小区周边自建的门面房,房间70多间,性质为临建房,没有房产证。通过税务征收管理系统查询得知:2010年被举报人申报营业收入286760.12元,2011年申报营业收入331592.33元,2012年申报营业收入184300.09元。但未见该公司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二.举报内容
该公司长期出租小区门面房收取房租不申报收入,涉嫌偷漏税。
三、调查情况
(一)经营场所调查情况:
被举报人办公场所位于金水区东明路北269号德亿时代城院内,市局稽查局前去调查时大门紧锁,门上贴有三份通知,内容大致如下:
1.因美林湾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吕卫东长期失踪,公司不能正常经营,从即日起,聘请郭留群、阴宝中、常保民、张风兰、葛培、宋爱芳、陈志刚为公司工作人员。
2.因刘兵、牛琼璘、贺京卫、赵亚明、侯建强多次以下犯上,对刘兵、牛琼璘、贺京卫、赵亚明、侯建强作出开除处理。
3.原物业人员因刘兵、牛琼璘、贺京卫、赵亚明、侯建强、张亚敏、周红梅违反公司规定,已被公司开除,为保证商户及股东权益不受损害,以上被公司开除的人员不得以郑州美林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上门收取各项费用。
上述通知落款均为郑州美林湾物业管理限公司。
检查人员数次至该公司办公场所查看,一直大门紧锁。
(二)走访调查情况:
经向公司股东宋顺利了解,宋顺利提供了如下情况:1.法人代表吕卫东已被公安部门网上通缉。2.公司大门上的三份通知为宋顺利一方所贴,公司原来的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都被宋顺利一方掌握着,但没掌握账本、报表、记帐凭证等财务资料和合同、协议等经营资料。3.上述财务资料、经营资料原由宋顺利保管,但在2011年8月11日,吕卫东、陈晓、赵东声等人从宋顺利办公室抢走保险柜的次日凌晨5点,办公室原存放的财务资料和经营资料被全部盗走。4.现吕卫东联合其他两名股东陈晓、赵东声共同委托刘兵暂时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5.公司大门上的两把锁,一把是刘兵锁的,一把是宋顺利锁的。
经向刘兵了解,刘兵提供了如下情况:1.吕卫东为躲纠纷好长时间没到公司。2.他是受原公司委托暂时负责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取房租、物业费等业务因宋顺利一方人员(郭留群、郭林、宋爱芳、宋爱民等人)阻挠已停止,他目前只是管理几个保安人员维持小区秩序。3.他不清楚公司的财务资料、经营资料放在何处。4.为了继续公司的运营,另两名股东又刻了个公章,原来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等已分别于2011年8月22日和9月10日在河南商报上登报声明作废。5公司目前没有办公场所,只有门卫室供几个保安站岗用。
经向公司财务人员周红梅了解,她已很长时间不去公司上班了,她也不知道公司的财务资料和经营资料放在哪,她至今也不知道谁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根据宋顺利提供的法人代表吕卫东的手机号码,检查人员多次和吕卫东联系,但吕卫东的手机无法接通。
截止目前,市局稽查局多次到该物业公司办公地址查看,该物业公司仍然大门紧闭。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通知书无法送达。
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吕卫东无法取得联系。办公场所大门紧锁无人上班。公司两方股东各有一枚公章,都称自己一方代表公司。
因上述情况,市局稽查局无法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二)该纳税人的账簿资料、经营资料无法取得。
双方都不知道账簿资料、经营资料在哪,稽查人员无法进入该纳税人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承租门面房的商户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房租合同、收据等资料。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协调公安部门,请求协助找到法人代表吕卫东。
(二)在该公司的办公场所门口、德亿时代城大门口(该公司管理的小区)张贴通知,责令该公司法人代表吕卫东限期到我局配合税务检查事宜。
(三)将案件通报金水区地方税务局,督促其发挥自身管理优势,积极协助稽查局调查取证,并督促其加强对该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及时堵塞税收漏洞。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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