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郑龙王乡卫生院打砸嫌疑人未受处理 院长被曝无证”报道,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李喜芹执业资质问题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李喜芹,曾用名“李翠兰”(李喜芹所持有的2006年5月16日颁发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显示李喜芹曾用名李翠兰)。李翠兰于1999年5月1日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于2001年11月30日予以注册,注册地点为新郑市龙王乡卫生院,发给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其后一直在龙王乡中心卫生院工作。所以李喜芹并非无证执业。
补充内容 (2013-3-28 16:54):
广大网友好:该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经协商,已达成共识,处置已到位。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