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你好,针对您提出的几个要求,现回复如下:
1:速把多收我的所谓的“滞纳金”给我返还回来。
1445181在我公司注册户名:郑州市金水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村村民委员会,其产权属注册用户,该户属第三租赁人,2012年6月6日和10月10日两次抄完表后,营销员两次及时将通知单送达至门面房内工作人员。关于用户反映的没收到交费信息一事,我公司专门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到该用户周边的商铺进行核实,在对邻近的五家商铺核实的过程中,这五家商铺均证实我公司营销员确实在此期间对他们这五户催缴过水费。不存在用户说的未催交。由于水费一直未交达5个多月,故产生滞纳金。
2:速查清我和你们的协议是什么原因有水费费用时未能通知到我。
该户户名为郑州市金水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村村民委员会,此用户租用该商铺,不属于产权单位,未与我公司签订任何供用水协议和合同,属郑州市金水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村村民委员会的租赁用户。
3:为什么水费费用银行没有成功代扣
该户租用村委会的商铺,经我公司认真核查未有该用户在任何银行办理水费代扣业务,请用户核实自己是否在银行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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