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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16:43: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管城分局

处理时间

2013-4-23 11:03


    郑州市嘉亿物业公司营业执照管城区东注册地址为东明路45号院5号楼东2单元1层13号。

实际经营地址是东明路45号院3号楼东3单元地下室,从没有一天在营业执照登记载明的经营地址办公经营过。

请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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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11 17:23:41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到的"郑州市嘉亿物业公司"问题已由我单位受理,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予以回复。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cah600790  在2012-10-12 16:36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非常满意,谢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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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0-11 17:24:20 |只看该作者


谢谢,非常感谢。您的接单回复速度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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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0-12 15:48:24 |只看该作者
2012年10月12日上午,管城工商分局城东路工商所根据您的举报,对郑州市嘉亿物业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现场与举报人所述相符。该公司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东明路45号院5号楼东2单元1层13号,但实际在东明路45号院3号楼东3单元地下室从事经营活动。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未按规定变更登记事项”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城东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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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0-12 16:35:59 |只看该作者
管城分局 发表于 2012-10-12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2年10月12日上午,管城工商分局城东路工商所根据您的举报,对郑州市嘉亿物业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 ...

谢谢。感谢管城分局的工作。工作速度之快超出想象。让我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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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11-8 08:31:16 |只看该作者
管城分局 发表于 2012-10-12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2年10月12日上午,管城工商分局城东路工商所根据您的举报,对郑州市嘉亿物业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 ...

请问,登记经营地址事项变更成什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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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11-8 10:50:28 |只看该作者
      我们接到您的举报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该公司要么搬回原地经营,要么变更营业地址.届时,如果该公司无其他正当理由依法改正,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公司法》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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