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3631|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次举报郑州方之信软件有限公司诈骗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1 12:47: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工作时间

19176小时:39分钟

这是我第二次举报这家公司,第一次不知为什么没通过审核,难道是因为此类事情太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有不能接受这个公司的举报的请和我说明原因,下面有我联系方式。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方之信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28号112号
注册号: 410*******33204 企业法人:张芳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开业时间:2010-08-30核准日期: 2013-06-21
注册资本:100万元 邮政编码: 450003
联系电话:0371-60169059
网址: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金水工商分局对(郑州方之信软件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进行立案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2. 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3、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4、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5、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6、请求责令河郑州方之信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我,对我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我是一名浙江的受害股民,于2013年8月14日被一个网名叫群主财富大兵(137184023)加为好友,在群里,群主海洋除了大吹特吹他们公司是如何的专业,如何的有实力和背景,有可靠的内幕消息,还有跟机构和私募合作拉抬股票。就是吹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能做到一对一地进行指导操作,保证推荐的每只股票都能赚20- 30%,并不时上传客户交易截图和交割图还有全国各地汇款到他们公司的汇款单。现在看来都是他们伪造的。打着正规公司的旗号。与此同时,群里还不时有人拉我私聊,所说之话也进一步从侧面印证了群主所言不虚。一共有好几个托与我联系,他们的QQ分别是(Q1号625491949伤透了我的心;2383830225然然;在一个个“拖”的引诱下“托”精心编织的陷阱里,托的资料上写的分别是各省不同地址。于是在考察一段时间后于2013年8月至9月间,3次(12800+7000+16200)给他们汇款了36000元。加入后他们安排了方信首席分析师QQ号2605450361给我提供咨询服务。结果呢,他们推荐的股票根本没有涨还搞得我买入亏损3万多元!根本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我要求其公司退款,均无果其公司找个种借口推拖,说能帮我把钱赚回来。各种理由说不能退款。多次沟通都无效。现在服务qq均已把我拉黑,不理我。
  收款人:户名:张芳(法人代表) 卡号:6228480718*******7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分行--
骗子QQ群:329368671(方信会员22群),群主财富大兵
举报人:吴先生。电话:15*******99 qq:2561692991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10-21 15:30: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郑州方之信软件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将进行调查,调查处理情况会及时予以回复。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吴天天  在2013-11-5 08:3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3-10-21 14:55:11 |只看该作者
更正:现在公司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9号,221房
上面那个是骗子以前发给我的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3-10-21 14:56:13 |只看该作者
又是一个被河南郑州的骗子公司诈骗的股民,希望当地政府为民除害,为民做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5#
发表于 2013-10-22 07:39:50 |只看该作者
感谢金水分局能及时的处理我的问题,有你们的给力工作,相信郑州的明天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干净,工商同志你们辛苦了!你们就是我的希望,我的期盼啊!再次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6#
发表于 2013-10-22 15:35:46 |只看该作者
真的是非常希望能有好消息,每个小时都看看金水分局有没有给我回复。给你们增加了很多工作量,真是抱歉。期盼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7#
发表于 2013-10-22 15:38:04 |只看该作者
                   举 报 信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东商城路北C座1单元5层49号
注册号:410*******3822
企业法人:丁桂梅 《手机号码 13*******08   身份证号4130 2519 7506 165127》
家庭住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南路2号院88号楼48号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城分局
注册资金:10万元
开业时间:2011-3-25
核准日期:2012-8-1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设计。
     公司网址:a>
     收款人:温伯海(财务总监)
《温伯海的详细资料:手机  13*******04   身份证号码 4130 2519 7009 11541X
地址:河南省光山县白雀园镇新光桥村下余河村民
     开户行: 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
     卡号:6225 8838 0220 4508
     骗子QQ群:2160392358(TY天一在线股票交流群)
     骗子QQ:511048566、753952646(管理员韶华),QQ:6901842302(群内托儿琵琶),QQ:1943236812(润商公司天一客服)
公司电话:0371-86533273
手机:韶华:15*******42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6000元,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本人,对本受害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2013年7月初,一个网友加我QQ好友,我并未在意就随便加上了,之后他把我拉入一个叫TY天一在线股票交流群的群里,每天本群主韶华都会发布一些关于股票的消息,其他人说话的很少。她也总是单独给我发,我发现他们推荐的股票行情还都不错,就问了问,然后她就开始给我各种做工作做保证之类的,让我交会费,在此期间,有一个叫琵琶的群成员也主动找我聊天,称自己也是炒股的,但是不敢交会费怕是骗子。期间我们聊的还不错,我也很信任她。之后她说她交了会费,然后一个星期就赚了很多钱,会费早就赚出来了,就这样我没有了丝毫的防备之心,完全放松了警惕。这样我就渐渐心动了,几乎每天都会问她情况。韶华也给我打过好多次电话,在8月26日晚,韶华又打电话,说现在有个客户名额,会费是优惠价,7个月只需缴纳6000元,并且优惠只持续到第二天。于是,在8月27日,我让我女儿通过招商银行郑州桐柏路支行,给他们提供的卡号:6225 8838 0220 4508
汇款6000元整。<收款人  温伯海>。自此,他们便不积极主动找我聊天,之后一个叫天一客服的人加我QQ,她的QQ号1943236812《现在还在线,签名是 收不到短信的要及时沟通》,但是没有给我提供买卖点,在我的追问下,天一客服和韶华都推荐了一个股票,但是我却发现他们推荐的股票行情并不好。并且我缴纳会费后,就被踢出了QQ群。我心有些慌,就赶紧问琵琶,她说她也被踢出群了,让我放心,没事。后来我长了一个心眼,用另一个QQ号加入群内一看,琵琶明明还是在群里的!这个时候我已经很确定自己上当受骗了。赶紧上网搜索“温伯海”以及他们的公司名,发现和我一样上当的还大有人在。现在骗子已把我的QQ拉黑,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钱不退。
真诚地恳请河南省证监局联合郑州市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润商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他们已经给河南人的信誉进行了多次的抹黑,也希望有关部门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保障广大的消费者和弱势股民的合法权益.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举报人:周女士  电话:13*******37网名 :苦丁茶 QQ号码 50446559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8#
发表于 2013-10-23 09:09:56 |只看该作者
谁来救救我们啊?这群受骗的苦难老百姓。不知道北京天安门的毛主席会不会来帮我们抓骗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9#
发表于 2013-10-23 09:25:04 |只看该作者
请加Qq:708951873,想办法为你维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0#
发表于 2013-10-23 14:43:50 |只看该作者
骗子公司很猖狂啊,今天骗子联系我说他们的事稍微花点钱就摆平了,公司照样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1#
发表于 2013-10-24 08:27:15 |只看该作者
感谢工商金水分局的同志,昨天骗子主动联系我了,以前qq被拉黑,手机被加入黑名单,有了工商同志的工作,他们主动找我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2#
发表于 2013-10-24 13:55:25 |只看该作者
今天整理了一下骗子的联系方式公司座机:0371-60169059  客服电话:15*******08  销售电话: 13*******37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3#
发表于 2013-10-25 08:21:18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金水工商领导,不知对方之信公司的调查怎么样了?如果需要配合我这里还有一些资料可以提供。有当时给骗子转账的凭证和交易流水,和几个骗子的聊天记录,有骗子多次的荐股记录,有骗子当时宣传他们掌握股票信息的诈骗术语,有骗子的电话,骗子的ip地址,骗子公司法人银行账号等等信息!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帮人民揪出这伙骗子,还郑州市人民一个清白!现在河南郑州的打黑扫黑正如火如荼的开展着,我想在你们的辛勤工作下这伙人肯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感谢!不要回被骗的钱,誓不罢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4#
发表于 2013-10-25 11:58:05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郑州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工商管理局领导、金水区工商局领导:
         本人于2013年9月至今多次在心通桥上发帖投诉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欺骗我购买他假冒伪劣股票软件,可是贵局回复一直都是官方的,没有实际行动。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们,希望你们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回复一下。


     1、文化路工商所工作人员承认鑫之成公司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但还是以一句找不到鑫之成公司为由打发我们这些受骗上当者;找不到骗子公司是不是你们工商监管的失职?我们网友提供鑫之成公司固定电话号码给文化路工商所(0371--87097552  87097551),文化路工商所还是找不到?是真的找不到,还是没找过,不愿意去找?


    2、鑫之成骗子公司目无法纪,挑衅政府职能部门,公然向工商管理部门宣战,工商就已找不到经营地址回复;是不是文化路工商所有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充当骗子保护伞,而不敢向骗子亮剑;还是因为害怕骗子而不愿与之较量,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3、目前郑州很多工商所面对骗子擅自更改办公地点,找不到人,都是采取封锁骗子公司的账号这种做法! 文化路工商所却显得无计可施?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文化路工作人员接我电话时告诉我,郑州本地号码打给骗子公司,骗子很谨慎小心;这不说明他对骗子公司很了解吗?是不是他(们)收受了骗子好处而不愿再查下去?

      4、通过看心通桥的帖和网友交流,我发现金水区多数工商所在接到受骗者投诉后,很给力的查处骗子公司,给受骗者挽回了大量损失!其中也包括在骗子搬离注册地址的情况下,工商所干部不辞辛劳,本着坚决打击骗子公司的态度,与骗子公司斗争到底的决心,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难道文化路工商所是你们金水区的另类吗?!


恳请郑州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工商管理局领导、金水区工商管理局领导及时为我解惑!!!

    广东受骗者  13*******09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5#
发表于 2013-10-28 11:06:16 |只看该作者
感谢郑州工商局和公安局打击股票骗子,你们的认真和负责令全国人民折服!要管理那么多的股票骗子。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6#
发表于 2013-10-28 11:53:48 |只看该作者
工商所的同志们,什么时候能有个正面的答复啊,我也等着呢!!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7#
发表于 2013-10-29 10:00:19 |只看该作者
金水工商分局的同志,你们什么时候能给个答复啊?实在的答复,不要用那种千篇一律的官方回答!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 09:1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