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河南超康昌华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85589
注册地址:金水区金水路288号12号楼19层1906号
法人:宋兴超
收款人:王东臻(财务总监)410*******07131518 公司名称:河南昌欧展福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86918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8号12号楼31层3017号 法定代表人:张暑 收款人:朱亚娟 收款账号:工商银行 开户行:62220217*******9254 中国银行郑州金水科技园支行 6217 8580 0001 0009 105 法人张暑 曾用名张署 身份证号:510*******07220040 户籍登记地址:潍城镇邵阳路5号1栋3单元102室 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04级高职学生 data/attachment/forum/201401/10/124258jvz5foc0qywd1pfv.png
收款人朱亚娟 身份证号410*******12103982 户籍登记地址河南省中牟县姚家乡杨家村482号 中牟职业中专 data/attachment/forum/201401/10/124833kbqulkzwwul9kbud.png
二、受骗经历: 2013年10月中上旬,我被莫名其妙的拉进了一个叫股票群,群主余老师(qq:799461929),其在群中大肆宣传成为他们的用户有多好,每日收盘后提示一到两只上涨股票,第二日验证涨势,并不时发一些客户感谢的话语和获利丰厚的股票交割单。此人称其公司提供的股票为公司重金购买的消息票和私募票,有专业的分析团队,成为他们的用户可获利丰厚。 开始我不为所动,后经不住余老师的诱惑,在2013年10月22日,往他指定的一个叫朱亚娟的工商账号转去12800元购买他们的软件,随后一分析师李(qq号:178100625)联系我,指导我买入一只股票,第二日该票跌幅很大,我追问该分析师,其称我购买的软件是小户版,收益不稳定,推荐我购买他们的金钻版(36800元),说金钻版推荐的票为消息票,我回复考虑一下,随后其每隔一段时间便推荐我购买升级版,并转发一些虚假的股票交割单引诱,并对我手中所持的已跌的股票不闻不问,也不再指导我购票,一直要求我等通知。期间我咨询了群里的其他人,群里很多托回复我称他们提供的股票可以很快回本,而后分析师李也一直要求我升级,我不升级他就一直没有再指导我买新的股票,我没有办法,只好于12月15日又向朱亚娟的账号汇款24000元,升级为金钻版。在此之后,一分析师冯(253676521qq号)加我好友,在给过我一只股票后,再联系他,他就称年底为收官版的布局时间,,我问收官版是否为最终版本,该分析师称收官版即为最高版本。这次还是我不升级他就一直拖延不给票,我只好于19日再次向朱亚娟的账号汇款30000元,升级为收官版。升级成收官版后,首席分析师郑(2253504594qq号)加我好友,称首席分析师都有费用的,需缴纳6000元,否则无法提供服务,被逼无奈只好又转账6000元至朱亚娟账号。分析师冯从那时开始就再也没有上线过,其后三日,接手余老师工作的凌风(qq号)加我到号称用户交流55群的qq群中。郑在给过我一只股票后,对我称年底为帝王版布局时间,收官版要等到年后才能操作,现在不能为我服务,并声称我投入股市的资金量不够帝王版本所需资金量。我表示自己资金量不够,也不想再升级了。其后,有两个卑劣的托(燕燕754088930qq号、灰太虎517691109qq号)联系我声称,可以托关系办理帝王版,此时我已有所怀疑,但是在此二人的合谋下,我还是再次上当。在灰太虎的催促下,我于24日向该账户再次汇了42000元。汇款后我上网百度这家公司,看到有网友举报他们以荐股为由诈骗,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我后悔不已。而在这时,首席分析师郑又联系我称为了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帝王版需交押金两万。我一直找借口予以拖延,此后首席分析师郑每天都来催缴,并号称已经为我预留好盘口,但是未向我提供任何股票信息。 随着我的怀疑不断加强,我通过工商局网站对他们给我的营业执照进行了核实,发现该公司不仅没有荐股资格,且工作人员向我提供的营业执照,前后为两家公司,一为河南超康昌华商贸有限公司,另一家为河南展福昌欧商贸有限公司。之前余老师称,该公司已经经营八年,实则只注册一年不到时间,而且我通过朋友实地检查过,他们并不在注册地址上班,而我多次催促的软件和协议以及发票始终未寄到我手中。12月31日,我对首席分析师郑表示他们公司不具备荐股资格,要求他们退还所有金额,他态度很恶劣,要我找凌风商量退款的事情,并将我移出了用户群,将我拉黑。凌风一直声称他们不是骗子,一直没有正面回应我的退款要求,对我不理不睬,在得知相关账户被冻结后,表示会帮我赚回来,但给的股票却连连亏损。对方以出售荐股软件和服务为名义,利用了我急于赚钱的心理,通过一步步引诱和心理上施加压力,先后共骗取我钱财114800元。 三、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该公司法人的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钱财,查封公司。 5、请求责令河南超康昌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昌欧展福商贸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