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能放弃本职工作职责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中国共产党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拒不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法委员的工作职责不包含政法工作
丁宁 中共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负责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平安建设、工业经济、科技、环保攻坚、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安全生产、散煤治理、控尘、水污染防治、防范重大风险、党建、宣传、统战、社区治理、党务公开、民族宗教、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配备政法委员,政法委员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一)协助乡镇(街道)党组织指导督促辖区政法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派驻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二)统筹协调基层社会治理相关事项,指导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推动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三)分析研判乡镇(街道)社会稳定形势,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处置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推动反邪教、反暴恐工作落实;(四)统筹政法单位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和基层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共建共享等工作;(五)完成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丁宁担任政法委员,但是不负责政法工作,反而需要代替房轲去负责“宣传、统战”等工作。
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不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
房轲作为街道党工委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并不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反而负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依法治市、武装、退役军人服务、脱贫攻坚、农业、林业、水利、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河长制等工作。
荥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组织部、荥阳市公务员局)应当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责令中国共产党荥阳市索河街道工作委员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法委员的工作职责必须包含政法工作,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的工作职责必须包含组织、宣传、统战工作。公务员可以在所任职位以外负责其他工作,但是不能放弃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