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的预算、决算不公开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中小学校的预算、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的预算、决算拒不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荥阳市财政局、荥阳市审计局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荥阳市财政局、荥阳市审计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责令荥阳市龙门实验学校的预算、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途径包括荥阳广播电视台、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三)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领导干部职务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荥阳市监察委员会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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