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0054|回复: 1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秦岭路办事处不给锦艺二期成立社区,导致大家无法迁户口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09:41: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秦岭路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4-6-9 17:10

锦艺二期从开始交房到现在已经一年多过去了,社区为什么迟迟不成立?开发商、物业、秦岭路办事处相互推诿,请给个说法!!!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2-13 16:38:46 |只看该作者
关于锦艺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问题的说明

关于居民反映锦艺国际华都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的问题,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原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新建住宅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除了居民入住率超过50%,还要求开发单位及时与街道签订社区综合用房无偿移交协议。目前,该小区开发单位仍未按照规定签订社区用房移交协议。经过与开发单位多次协商协调,近日有望就签订社区综合用房无偿移交协议达成共识。上述协议签订后,我们将及时向区民政局递交有关成立新社区的申请,并争取新社区尽快获批成立。

秦岭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0日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ljy0213  在2014-2-20 12:35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板凳
发表于 2014-2-10 13:57:13 |只看该作者
我们现在最主要的是要得到解决办法,不要再说办公面积的问题了,那是你们办事处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跟我们锦艺二期的业主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请说点实际的!
另开发商作为盈利机构可以不管老百姓死活,你们是公立机构,觉得这样对待我们这些无辜的人合适吗?从物业得到消息称,你们的办公用房早都给装修好了,你们不要,非要商铺,这么做合适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4-2-17 17:48:14 |只看该作者
qllbsc_admin 发表于 2014-2-13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锦艺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问题的说明

关于居民反映锦艺国际华都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的问题,现将情况说明 ...

请给出解决时间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2-17 17:50:20 |只看该作者
请给出时间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6#
发表于 2014-2-20 11:22:43 |只看该作者
请给出时间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4-2-21 09:29:12 |只看该作者
关于锦艺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问题的说明

关于居民反映锦艺国际华都二期成立社区居委会的问题,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新建住宅区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需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目前,办事处已就锦艺二期小区居民入住基本情况等向中原区民政局进行了反映,开发单位也正在积极准备审核材料,新社区近日有望获批成立。

秦岭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8日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8#
发表于 2014-2-26 10:20:35 |只看该作者
又过去一周多的时间了,我们还在焦急等待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9#
发表于 2014-3-11 10:04:56 |只看该作者
谴责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0#
发表于 2014-3-14 10:45:24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好吗?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1#
发表于 2014-3-14 10:46:21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还没好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12#
发表于 2014-3-14 11:31:41 |只看该作者
啥效率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3#
发表于 2014-3-25 16:22:54 |只看该作者
急等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4#
发表于 2014-3-26 21:31:59 |只看该作者
到底有没有时间表?
不能无限期的吧?
又1个多月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5#
发表于 2014-4-18 16:10:38 |只看该作者
不会又遥遥无期吧?我们都疯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6#
发表于 2014-4-18 16:16:29 |只看该作者
律师说法

办事处行为

涉嫌滥用职权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凌兴高律师认为,业主在秦岭路办事处辖区买房并办理了房产证,办事处、开发商和派出所均应积极为业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方便。开发商未按规定提供社区办公用房,办事处可通过正规渠道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不能以牺牲业主的利益来要挟开发商就范。秦岭路办事处以开发商未按规定提供办公用房为由,不将锦艺城美域小区列入社区正常管理,不给业主开具入户证明,涉嫌滥用职权。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17#
发表于 2014-4-21 14:51:17 |只看该作者
你好,成立新社区需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目前我办已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部门,正在审批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 09:3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