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绿地管理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公园、动物园、游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确需占用其他绿地的,经市、县(市)、上街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对等补偿后方可占用。
已规划的预留绿地,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河南省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留足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改建旧城区的绿地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我们小的绿地小公园可是在规划之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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