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着河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新圃西街150号院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实际上业主委员会之前并不知情,且未召开业主大会,绝大多数业主(除了小区内企业内部员工)毫不知情),以“三供一业”供暖、供电改造为由,向小区外来住户(所谓外来住户指企业外部人员购买其家属院房产的住户)分摊供暖、供电改造费用。详见图片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豫财企【2016】104号,改造费用应由政府和企业承担,恳请相关部门予以核实以下几个问题:1、公司做事流程是否合规?2、收费是否合理?3、具体是如何补贴及收费? 敬请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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