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供电公司在看到网友发帖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与村委会联系开展调查,现将调查结果说明如下:通过村委会协助工作人员现场核实,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用户朱增妮,在自家建房时将供电公司低压线路建到自己的院墙内,只余留线路上端部分留在院墙外侧。且客户与邻居共用一个院墙,因朱增妮强拉院墙导致自家院墙将村民出入的道路堵死,引起村民的不满。客户朱增妮的行为已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并危及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7章第53条及国务院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3章第1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值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能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的规定,要求朱增妮立即停止施工,并于3天内拆除违章建筑,同时工作人员将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供电公司已向朱增妮发放违章建筑单,并监督其尽快拆除违章建筑,保证村子道路畅通,村民用电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