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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苑有否缴纳城市配套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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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9 17:57: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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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规划局

工作时间

19984小时:38分钟

在规划局板块提问,审核后帖子竟然没有了。
按照郑政文〔2007〕170号文件
                             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 城市配套费是政府征收后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本着征收与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
    第十一条 燃气公司、热力公司凭缴纳城市配套费收据办理入网手续。对未缴、少缴城市配套费而申请入网的项目,应通知其按现行标准补缴城市配套费;本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标准补缴。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补缴。逾期未补缴的由市财政部门予以追缴。
请问,清华紫光苑的城市配套费缴纳了没有?
该小区位于国基路丰庆路口,由河南四方汇泽公司开发。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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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10 15:17:21 |只看该作者
连信访转过来的都半天不理,规格局真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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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5-13 16:35: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建议您到我局办事大厅详细了解!谢谢!

点评

mahadu  规划局真忙啊,4天(2个工作日),就是这么个回复?  发表于 2013-5-14 17:31
mahadu  都去办事大厅详细了解?心通桥上干脆把规划局取消算了。  发表于 2013-5-14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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