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我叫常春发,男,汉族,身份证号:410*******04086010,住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启明村11号院4号楼18号,1995年在启明村购买商品房后户口转入高新技术开发区合欢街派出所(现住启明村)户号42181120,人号:42012792,当时在转入启明村办理户口时向合欢街派出所出示并交其购房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但派出所现在未能查出我的转户资料。因本人不慎将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丢失,经多次找高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商,(因开发商倒闭)找寻未果,后经高新技术开发区房管局查证该房是在常春法名下备案,无奈,特向政府申请,能否解决燃眉之急,办理房产证登记为盼。
申请人:常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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