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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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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7 19:2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6-3 15:30

二七区行云路126号芙蓉花苑一期(经济适用房)于2012年初交房,开发商却不按市政府规定安装信报箱。注:(2011年10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并开始实施。该办法共设定16项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其中第10项明确要求:住宅项目信报箱安装数量达到一户一箱的标准,技术规格符合国家住宅信报箱标准的相关要求,取得邮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方可交付使用。)经济适用房作为民心工程,享受政府优惠,开发商却没有为每位住户安装信报箱,如何能够交房,不可思议,请政府实施监督职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尽快安好信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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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5-31 17:32: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芙蓉花苑一期(经济适用房)位于郑州市二七区行云路126号,该小区于2010年9月9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登记号为(2010)郑房管预字第2632号。《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郑政[2011]96号)于2011年10月11日印发,该办法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印发之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办法。”芙蓉花苑一期项目不适用该办法。
       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生活,该公司承诺将尽快协调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及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该问题。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您来保障办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67883316。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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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百合花开  芙蓉花苑二期,三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该在此办法之后  发表于 2013-6-6 13:29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百合花开  在2013-6-6 13:26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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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5-28 09:04: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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