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据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手续,该公司开发的“御鑫城”小区地下停车位为该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符合建设工程规划。目前公司将规划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向业主出让。
河南省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按照规划建设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不属于所有权转让,我队已要求公司如进行所有权转让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销售手续。
在我国产权,即通常意义上的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使用权是在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合同法)、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主要是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产权人也可获得使用权。产权人将车库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车库的所有权,购买车位使用权的行为,实际上建立了一种租用合同关系,实现车位使用权从开发商向业主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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