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档案在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挂着。户口是在江山路派出所挂着的集体户口。 爱人是的户口也是学校的集体户口。小朋友的各种证件均有(准生证,出生证明等); 江山路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说我的户口为集体户口。不能給小朋友上。 需要落户到房子所在的辖区。
我在文化路红旗路已经购房。且已经签订合同并办好公积金贷款和相关问题。房子也是正规合规的商品房。 请问我是否能够现在将户口落于经八路派出所? 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派出所户籍民警反馈说需要提供房子的具体门牌号并且此门牌号已经系统里登记之后方能落户。。但实际上房管局和派出所要完成这个工作据开发商反馈需要一年甚至数年的时间(开发商说没有給房管局和派出所相关人员行贿。只能很后的排队)。
请问我是否能够提供购房合同和交费发票和完税发票等先落户于经八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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